![]() 執法人員巡查場所控煙酒 ![]() 衛生局督察人員首季合共巡查場所六萬二千多次 ![]() 執法人員巡查食肆 衛局督察人員日均巡查近七百次 首季逾千三宗違控煙酒法 【澳門日報消息】衛生局訊:衛生局遵循控煙及控酒並行的防控策略,持續巡查各類場所,與各執法部門共同落實《控煙法》和《控酒法》的規定。今年一至三月,衛生局督察人員合共巡查場所62,410次,平均每日巡查693次,第一季共發現1,370宗違法個案。 控煙方面,衛生局、治安警察局、市政署、博彩監察協調局和海關等部門共發現1,262宗違法吸煙、71宗攜帶電子煙出入境,以及31宗涉嫌違反《控煙法》其他規定的個案,包括:沒有在法律規定的地點張貼禁煙標誌、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沒有張貼禁止售賣煙草製品予未滿十八歲人士的告示等。另外,發現違法吸煙個案最多的場所類別分別為娛樂場(共194宗,佔15.4%)、食肆(共186宗,佔14.7%)、集體客運車輛站點(共139宗,佔11.0%)等。當中,衛生局聯合博彩監察協調局就全澳娛樂場巡查了212次,共發現194宗違法吸煙個案。 控酒方面,今年第一季共錄得六宗涉嫌違反《控酒法》個案,當中三宗涉及違法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個案。有商戶聲稱在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精飲料期間,有向未成年人詢問是否已滿十八歲,惟沒有要求對方提供身份證進行確認;其他三宗則涉及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場所,未按規定張貼經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屬提供自助服務的商業場所未劃定及清晰標示陳列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的區域、展示酒精飲料廣告時亦沒有以中文、葡文及英文標明警語。有關個案已開立卷宗跟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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