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車輛 本年度“行車稅”繳納期已結束,據交通局資料,仍有逾萬輛車未繳納。這批車主不僅要補繳,還要罰款及加收相關費用。據說,行車稅是用作維修道路及相關設施,無可厚非。然而,每年均有車主棄用殘舊的車輛,自然不願繳納行車稅。這些棄用車輛需要向交通局申請註銷。惟社會對當局處理註銷車輛的措施頗有微言。 惟據部分車主、尤其是電單車車主反映,註銷車輛因交通局並非即時移走,因自己沒有私人泊位,平日均泊在街上。等待當局通知處理註銷車輛時,隨時被指沒有納行車稅佔用街道而被罰。兼且,當局執罰未繳行車稅車輛的效率驚人,不少車主四月一日已接到通知。原因或許是當局透過大數據,藉街道的錄像鏡頭查找欠稅的車輛。 根據交通局資料,截至去年底,全澳街道的錄像鏡頭超過一千六百套,再加上公共停車場的監察系統,欠稅車輛基本無所遁形。 有車主認爲,已申請註銷的車輛當局應網開一面,反問,若當局能及時移走,又怎會觸犯條例。當局或許可以設置一處回收註銷車輛點,讓車主可以把車直接送往,即可避免佔用公共街道。 順便一提,道路監控系統與治安當局的天眼是兩套不同的系統,倘若能將相關錄像提供給治安當局,相信有助維持社會治安。 秦 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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