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良汪 李良汪:強化危險品應急處理 【澳門日報消息】台灣地區台中市日前有購物商場發生氣體爆炸,事件造成包括澳門居民在內多人死傷,引起本澳社會關注。立法會議員李良汪表示,雖然本澳已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危險品,在社區預防層面,仍要持續宣傳及加強各界的危機意識,以避免不幸事故的發生。 李良汪指出,《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已於二○二三年八月生效,規範了危險品持有、製造、銷售、運輸、儲存及使用等方面;亦出台施行細則的行政法規、相關行政長官批示、《壓縮氣瓶運輸指引》、推出全新的“危險品申報及管理”系統,以及設立危險品諮詢委員會等。 他舉例,法律訂明危險品用戶所需遵守的一般和特別義務;而重大危險品專門用戶,如高等院校涉及使用危險品的實驗室、工業氣體公司、醫院、石油公司及油庫等,還須制訂預防嚴重意外事故的對策、每年一月向當局提交安全報告,以及指定一名安全負責人及其替代人。 李良汪認為,本澳已有較嚴謹的法律規範及管理手段,居民無須過於擔憂,但社會各界仍須保持警惕。就危險品的社區預防宣傳及加強應急處理方面,他提出以下三建議:一、善用社區消防安全機制,透過民間組織的服務網絡共同協力宣傳預防危險品的信息,並持續吸納社區不同持份者到機制當中,增加覆蓋面與宣導力量。二、審視危險品專門用戶、重大危險品專門用戶,危險品用戶在相關工作上有否完善空間,並開展必要的排查及指導工作;三、在過去演習的基礎上,因應台灣地區是次事故開展針對性演練,加強各公共部門及機構面對同類事故事的應急處理能力。 他強調,危險品的監管和預防工作,並非單屬政府或業界的責任,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均有機會接觸或使用危險品,呼籲民眾關注及主動認識有關危險品的各類資訊,共同保障社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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