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自去年四月一日生效,規定升降設備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 譚衍和 ![]() 已加裝的轎廂門副鎖 業界:逾二千升降設備未年檢 檢測人手足夠 呼籲業主履責 【澳門日報消息】今年三月底前,本澳約一萬○五百部已登記的升降設備須通過年檢,未年檢將無法獲得“檢驗合格聲明書”,有關升降機設備會被停用。電梯及自動扶梯工程專業協會副會長、檢測工程師譚衍和接受訪問表示,就算不停用,若繼續使用無合格聲明書的電梯,一旦發生意外,相信電梯公司購買的意外保險,亦不會接受理賠,變相有關賠償責任將由業主承擔。 加裝裝置確保安全 《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自去年四月一日起正式生效實施,法律規定升降設備每年至少檢驗一次。法律生效前已投入運作的升降設備有三年過渡期,須完成必要改善措施。若三年後仍未完成,定期檢驗會縮短至八個月一次。譚衍和表示,估計現時本澳尚未年檢的升降設備約二千多部,距離四月一日尚餘四十多天,呼籲有關責任人把握時間,盡快安排檢驗升降設備,相信目前業界人手足夠應付需求。然而,目前最大的阻力是一些小業主因費用問題,抱着“冇意外發生,就唔想安裝”的心態,忽視加裝有關安全措施的重要性。 譚衍和稱,除了三年過渡期內完成必要改善措施以外,法律亦規定一些馬上改善措施,當中,限速器張緊輪安全裝置、井底緩衝器掣,以及層門及轎門副門鎖最常見,以上三樣存有較大爭議且費用較多。無可否認,電梯要定期檢驗,無疑是對大廈小業主或大廈管理機關增加經濟負擔。他稱,“每部電梯每一層的層門都加裝副門鎖,費用的確不少,若大廈有四、五部電梯,費用是一筆大支出,因此不少大廈業主都仍在考慮中,甚至希望可獲豁免”。然而,這些裝置屬於新法的“馬上改善”範圍內,若缺失這些裝置,將無法取得“檢驗合格聲明書”,會直接影響電梯運作。再者,電梯缺失副門鎖監測,有機會有半邊電梯門打開,令乘客容易被夾傷或誤闖進入電梯井,導致跌落等嚴重事故,後果不堪設想,屆時責任誰負? 重視設備檢驗升級 他提到,若業主擔心加了副鎖後即將更換電梯造成浪費,建議更換電梯時可保留層門及副鎖,這樣可降低成本。但由於時間緊迫,如果未加上副鎖令電梯出不到合格證書,會直接影響電梯運作。他希望業主意識到獨立第三方檢驗升級電梯設備的重要性,從而整體提升電梯的安全系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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