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各地陸續聘請港澳調解員 ![]() 澳門調解員進行調解 灣區調解實現三統一 港澳九十七人入名冊 【本報記者廣州電】省發改委最近公佈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典型案例(第三批),其中粵港澳大灣區商事調解規則機制實現“三統一、一保障”入選,據透露,由三地形成的大灣區調解員名冊中港澳調解員達到九十七名。 三地調解統一規則 粵港澳大灣區商事調解規則機制實現“三統一、一保障”的典型案例由廣東省司法廳報送並獲選,內容是粵港澳法律部門攜手推動三地調解規則機制的“軟聯通”,加快完善粵港澳大灣區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從而實現“三統一、一保障”。 一是統一調解示範規則。三地聯合發佈《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示範規則》,為粵港澳三地調解組織及調解員提供統一調解標準和操作指引。 二是統一調解員資格資質。粵港澳聯合發佈《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實現大灣區調解員專業化、規範化發展。 三是統一合作平台。三地聯合組建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台建設工作方案》,形成協同推進商事調解工作機制。組建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調解中心,重點培育廣州、深圳、珠海等國際商事調解組織,推動商事調解規範發展。 四是強化法制保障。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出台《關於加強法律服務工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決定》,將《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商事調解條例》列入專項立法計劃;珠海出台全國首部專門規範商事調解活動的地方性法規——《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調解條例》。 首批灣區名冊形成 據介紹,截至去年十一月,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已形成有一百四十名調解員的第一批《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包括九十七名港澳調解員。同時,廣東省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商事調解組織已達九十家,商事調解員超過二千五百人,其中涉外商事調解員超過七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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