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明年一月六日開設第四民事法庭 張永春與梁穎妍 初院明年一月增第四民事庭 八持案法官人均審六百五十案 【澳門日報消息】考慮到初級法院三個民事法庭的案件數量,以及新一批第一審法院法官及合議庭主席已於上月就職履新,有需要增設法庭,加快審理案件。因此,特區政府制定《初級法院設立一民事法庭》行政法規草案,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法務局長梁穎妍介紹,法規規定,初級法院設立第四民事法庭,並以隨機及平均分派的方式接收其他民事法庭處理的卷宗。第四民事法庭將於明年一月六日開設及運作。 被問及現時三個民事法庭的案件積壓數量?梁穎妍指出,根據司法機關提供的資料,目前三個民事法庭待決案件約五千一百宗。增加一個民事庭後,八位持案法官,平均每人有六百五十宗案件要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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