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春與劉惠明 無線電通訊法施行細則明年生效 【澳門日報消息】為配合第二一/二○二四號法律《無線電通訊法律制度》的規定,特區政府制訂《無線電通訊法律制度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將與《無線電通訊法律制度》同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郵電局長劉惠明介紹,法規訂定各類牌照、執照、相關申請及收費的行政程序,包括: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牌照、設備認可、銷售牌照、無線電操作員執照的申請及續期所需的文件或資料,繳付費用及表格式樣等。 劉惠明表示,本澳有兩名業餘無線電操作員。此外,未來的收費表與現時差不多,將透過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可更具彈性和更適合行業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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