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機場擴建,機場批地增至325萬多平方米。 (資料圖片) 新獲批廿六幅共148萬多平米塡海地 機場擴建後總面積增逾八成 【澳門日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機場土地的批給合同,土地的總面積改為三百二十五萬多平方米,用作保留及擴建現有的澳門國際機場。 三幅地塊歸還國家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一幅以租賃方式批出、面積一百七十七萬九千二百五十四平方米,位於氹仔島,鄰近偉龍馬路,其上建有澳門國際機場,標示於物業登記局B106A冊第一百四十三頁背頁第22035號的土地批給。 基於上述修改內容涉及批給標的,尤其是土地的面積及邊界,因此將上述土地的一幅面積四十七平方米的地塊歸還國家,以納入其公產,作為公共街道。及將兩幅面積分別為八千五百二十六及六千八百六十平方米的地塊歸還國家以納入國家海域。同時以租賃制度及豁免公開招標方式批出八幅從填海取得、總面積一百三十九萬八千八百二十五平方米,未在物業登記局標示的地塊,以及以同一制度及豁免公開招標方式批出十八幅從填海取得、總面積八萬九千九百三十八平方米,未在物業登記局標示的地塊。 土地租金五年調整 基於以上數款所指的修改,土地的總面積改為三百二十五萬二千五百八十四平方米,用作保留及擴建現有的澳門國際機場。批示即時生效。 合同列明,土地租賃續期十年至二〇三五年十二月十三日。租金方面,由本批示公佈之日起至二〇三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總金額為五百三十三萬三千八百一十元,由二〇三三年一月一日起總金額為八百一十三萬一千四百六十元,租金可每五年調整一次。 十年完成塡海平整 利用期間方面,機場專營公司須於二〇三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執行填海工程。二〇三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執行土地平整工程。 特別稅捐方面,土地批給由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續期十年,繳付特別稅捐,金額為四千四百四十八萬一千三百五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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