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点击收藏
  • 手机版
    手机扫一扫访问
    迪恩网络手机版
  • 关注官方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
    迪恩网络公众号

一問一答之解決滲漏水爭議 (九)



    一問一答之解決滲漏水爭議  (九)



    A單位住戶發現天花滲水,找了合資格的師傅做檢測,懷疑是B單位滲漏水引致,繼而向該住戶請求入屋檢查但被拒絕,協商無果後,向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申請必要仲裁。其後,B單位住戶又表示願意讓A單位住戶入屋檢查。

    問:在此情況下,A和B單位的住戶可不可以私下協商解決有關爭議?

    答:可以的,只要仲裁庭未有作出仲裁裁決,A和B單位的住戶仍可就滲漏水爭議進行協商。

    問:A和B單位的住戶就滲漏水爭議達成協議後,是否要通知仲裁庭?

    答:被申請人(即B單位住戶)須於六日內以書面方式將有關協議通知仲裁庭,並提供有關資料。

    問:如果A和B單位的住戶,就滲漏水爭議達成協議,會產生甚麼效果?

    答:如果雙方就全部爭議達成協議,視為爭議已獲解決,仲裁庭會在接獲上述協議的通知起十日內作出裁決,並載明認可有關協議。

    問:如果A和B單位的住戶只是就部分爭議達成協議,會產生甚麼效果?

    答:倘雙方僅就部分爭議達成協議,則視為涉及該部分的爭議已獲解決,其餘部分爭議仍然要交由仲裁庭審議。

    問:如果A和B單位的住戶在作出仲裁裁決前就全部爭議達成協議,仲裁費用有沒有減免?

    答:有的,視乎達成協議的時間,可獲減少一定比例的仲裁費用。在提交回覆或回覆期間屆滿之前,減少百分之七十五;在開始聽證之前或仲裁庭決定不舉行聽證之日前,減少百分之五十;在作出仲裁裁決之前,減少百分之二十五。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九/二〇二三號法律《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的規定。

(法務局供稿)



52

鮮花
83

握手
93

雷人
8

路過
28

雞蛋

該文章已有0人參與評論

請發表評論

全部評論

扫描微信二维码

查看手机版网站

随时了解更新最新资讯

400-123-45678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18:00)

在线QQ客服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齐浜大厦456号2幢10楼
电邮:green_ps@ppap.com.cn
移动电话:133012156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