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点击收藏
  • 手机版
    手机扫一扫访问
    迪恩网络手机版
  • 关注官方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
    迪恩网络公众号

執法奇談

    執法奇談



    本澳日前一則新聞:一名男子被困在高層大廈四十六樓露台,叫天不應叫地不聞,他先脫衣揮動衣物引人注意,又就地取材,將露台盆花的花泥掉落街求救,希望引起他人注意。最終有人報警懷疑有人企圖跳樓,驚動大批警員和消防員到場,最終男子獲救。此事沒完,看點來了──男子因將花泥掉落街,被警方以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罰款六百大元!

    此事在茶餐廳內引發友儕捧腹大笑,認為被困男子機智,不掉花盆落街求救,怕引起途人受傷;掉花泥頂多讓途人一身是泥,但亦達到求救目的,相信途人也會原諒吧。不過難逃“嚴正執法”的阿蛇!有口痕友曰,若以後遇險時是午夜,緊記不要大叫救命,分分鐘觸犯“噪音法”!另一口痕友又說,有人跌落海,不要亂拋發泡膠或木頭竹枝等落海,要找合格的救生水泡,否則又係一個掉垃圾落海的罪名!

    哈哈哈……的笑聲中,斯雨覺得一點不好笑。若日後修改《道路交通法》真引入過馬路使用手機罰款的條文,相信居民屆時徒步時要將手機收藏好,如果握在手中過馬路時響起來,分分鐘捱罰!到時真是“秀才遇上兵”。所以法律法規要訂得仔細,減少理解的歧異;更重要是可操作性和執法水平!



    斯   雨



9

鮮花
39

握手
72

雷人
53

路過
78

雞蛋

該文章已有0人參與評論

請發表評論

全部評論

扫描微信二维码

查看手机版网站

随时了解更新最新资讯

400-123-45678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18:00)

在线QQ客服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齐浜大厦456号2幢10楼
电邮:green_ps@ppap.com.cn
移动电话:133012156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